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《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》(明建〔2020〕3号)精神,减轻疫情期间我市住房困难群众公租房承租负担,协助中低收入家庭有序开复工工作,特制定本服务指南:
一、具体措施
减收公租房租金。对承租公租房的家庭(个人),2月、3月、4月三个月减半收取租金。
二、办理流程
市区公租房承租户,可凭身份证、《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原件,至承租公租房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处(或租金收缴部门)办理租金减收手续。对于2、3、4月份已缴交的承租户还需提供已缴交租金票据,办理减半租金退还手续或抵扣后续未缴交月份(1个半月)租金。
三、咨询服务
(一)政策咨询部门: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,联系电话:5106006。
(二)公租房小区(租金收缴部门)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1.三明市房屋交易中心公房科,联系人:小陈,联系电话:8245023;
2.翁墩公租房,联系人:小徐,联系电话:13828581999;
3.白沙公租房,联系人:小姚,联系电话:13328902468;
4.海西及海鑫金属市场公租房,联系人:小袁,联系电话:13004901000;
5.乳牛场公租房,联系人:小付,联系电话:13666988160;
6.乾龙新村312幢公租房,联系人:小李,联系电话:18020820582。
2020年2月15日
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 |